新竹縣25歲范姓女子經網路聊天室認識讀國二的少男,兩人差11歲,以姊弟相稱,少男去年底蹺家逃學與范女同進出,并投宿汽車旅館,6天內發生8次性交及猥褻行為。范女還帶少男犯下竊盜案,落網時,少男說出遭乾姊奪去初夜,才讓犯行曝光,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范女。
范女素行不佳,有竊盜前科,感情上,她偏好嫩男,去年7月透過臉書聊天室,認識小她11歲、讀國二的少男。
兩人以姊弟相稱,范女對少男產生好感,少男蹺家逃學時與范女廝混。
同行還有另1少女及少男,4人投宿新竹市多家賓館、旅社,吃喝玩樂都由范女埋單。
投宿旅社期間,范女多次與少男發生性交行為,6天內發生7次性交、1次猥褻行為。
范女帶少男行竊時被逮,少年觀護所人員與少男訪談時,少男吐露初夜被范女奪去的事。
檢警查出,范女曾經提供金錢給少男,懷疑雙方有性交易之嫌,但是范女否認,表示發生性行為是你情我愿,給錢是因少男沒錢可用,她也有給另2人零用錢花用。
少男表示,范女雖然沒說發生性行為就會給錢,但他感覺,只要和范女「嘿咻」就可以獲得好處。
檢察官表示,范女明知少男年僅14歲,心智未成熟,仍為逞一己私慾與少男發生性行為,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。
姊姊,快放開那位少年!有本事沖我來......
你們說說看你國二時在干嘛~